一、设计变更的概念
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由于前期未能预测、客观条件限制或考虑不周等原因,按照约定的程序对原设计的内容进行的修改、完善和优化。由于种种原因,在工程项目的建设期间工程设计变更难以避免,并且难以确定,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影响较大,因而对设计变更的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设计变更的意义
1. 有利于原设计的完善,确保工程质量。
2. 有利于项目的造价和进度的控制。
3. 有利于促进设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设计变更的程序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等各方均可提出设计变更,并分别按以下规定提交《设计变更意向单》
1.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提出单位按要求填写《设计变更意向单》,签署各方意见后交建设方设计主管部门、经设计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在《设计变更意向单》加盖建设方公章,并委托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变更预算。
2. 使用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使用单位因为使用功能需求的变化需要变更的,应提交申请报告,经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到建设方主管部门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3. 当有危及人身安全、影响工程质量的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管理部门负责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通知施工方、建立,应当及时上报并在3天内给予书面确认。除此以外,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设计变更一律不得发出,擅自发出设计变更的,由发出人承担相应责任。
4. 建设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图纸进行审核、批准后,发至施工、建立单位。
四、设计变更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
1. 设计变更是否必要,是否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施工单位是否为了获得高额利润改变施工方式而提出变更。
2. 设计变更是否真实。工程设计变更是否为客观存在、真实发生,是否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为了谋取不当利益进行虚假设计变更。
3. 设计变更的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设计的遗漏或错误使得现场施工方无法继续进行,导致不得不进行设计变更;是否由于原设计造成结构存在安全隐患而不得不进行设计变更;是否由于施工单位工作失误使得结构无法满足要求而不得不进行设计变更。
4. 设计变更程序是否合规。设计变更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特别是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在合规性审计中,审查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相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
5. 设计变更是否及时。是否存在先施工后办理设计变更的情形,是否存在已经实施完成变更内容但没有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形。
五、设计变更管理审计的事项
1. 从专业技术角度审查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如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是否是结构方面的需要,增加混凝土外加剂是否是为了施工的需要或者是缩短工期,还是只是为了增加工程量,方便施工单位节约成本。
2. 加强对涉及隐蔽工程方面的设计变更的审查。如土石方开挖,基坑支护方案等。
六、设计变更管理审计查出的常见问题
1. 虚假设计变更。
2. 不必要的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产生并不是由于前期设计的缺陷导致,二十由于施工单位为了弥补低价中变的亏损,而改变施工方式或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能按程序要求施工,导致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从而导致设计变更对建筑结构加固处理,此类变更产生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3. 设计变更手续不齐或内容不一致:各方在现场确定的变更内容,事后没有及时补充正规的设计变更;或者在现场处理时往往因为时间紧急,考虑不周,正式出图(正式变更图)时又有所变化,导致前后资料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