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校领导审核、批准,审计处工作职责如下:
1、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经济政策、审计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制定、完善学校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3、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制定审计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4、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
5、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学校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科研经费审签等审计事项;
6、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内部控制建立和运行进行审计监督;
7、依照上级部门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8、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审计业务外包,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9、做好审计队伍建设和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